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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7~【700变1400】南阳某司机违章罚款怎么翻倍了?

    信息发布者:韩永堤
    2017-03-21 20:54:26    来源:南阳电台交通广播   转载

    977~【700变1400】南阳某司机违章罚款怎么翻倍了?

    2017-03-04 南阳电台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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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电台交通(经济)广播



    去年8月唐河县的胡某因为两次交通违法被当地交警部门处以700元罚款,但他置之不理。今年2月份,胡某接到“催告书”后慌了神,跑去缴款时被告知加上滞纳金要缴纳1400元的罚款。目前,全省交警部门已经会同各级法院建立信用惩戒机制,拒不执行罚款缴纳义务的交通违法者,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仅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而且在出行、投资、置业等各领域受到联合信用惩戒。



    半年后去缴款,罚款翻了一倍



    唐河人胡某今年41岁,持C1驾驶证。去年8月11日,胡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因未参与年检,被唐河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处,并现场开具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处以200元罚款。两天后,胡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因未投保交强险,再次被唐河交警查处,被处以500元罚款.  胡某接到两份处罚决定书后,认为自己的车已接近报废年限,今后不打算再检验该车,便对两项交通违法罚款置之不理。在6个月的法定期限内他不但不予履行缴纳罚款义务,也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在今年全省交通违法强制执行专项行动中,2月14日,唐河县交警大队向胡某邮寄催告书,并电话告知自接到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自行履行缴纳罚款,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时,胡某慌了神,2月24日他主动到唐河县交警大队补打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并到指定银行缴纳两项交通违法行为罚款额及滞纳金共计1400元。



    逾期不缴罚款,每日按数额3%加处罚款




    目前,全省各地交警部门已对公安交通管理系统中交通违法数据进行分类筛查,将存在多起交通违法信息车辆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当事人进行催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其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等领域受到联合信用惩戒。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接受处理,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对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在收到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之日起15日内接受处理;对已经作出罚款决定的,应当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对未开具处罚决定书的非现场交通违法,各地交警部门通过邮寄信函或电话通知、发送短信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责成驾驶人在30日内接受处理。


    对已经作出罚款决定,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警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罚款缴纳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等领域实施联合信用惩戒。拒不执行法院裁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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